為深入推進 *** 職能轉變,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我縣工程建設領域涉及行政審批相關的測繪技術服務工作,根據延津縣自然資源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全面推進延津縣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的實施意見》(延自然資〔2021〕229號)文件規定的要求,開展2025年度工程建設項目聯合測繪機構名錄庫(以下簡稱“名錄庫”)建庫工作,現將建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延津縣工程建設項目聯合測繪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測繪資質證書》的獨立法人單位,專業范圍應當包含工程測量和界線與不動產測繪;
(2)具有與從事聯合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有與從事聯合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 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測繪企業,禁止納入名錄庫,不得參與所有聯合測繪項目。
二、申報材料
(一)《延津縣工程建設項目聯合測繪機構申請表》;
(二)測繪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印章的測繪資質證書、營業執照掃描件;
(三)擬參與聯合測繪項目的主要技術人員名冊及近3個月的社保繳納信息查詢單、崗位和相關的儀器設備等信息;
(四)技術人員作業證;
(五)質量保證體系及安全保密證明材料;
(六)主要測繪業務業績及證明(2024年度);
(七)誠信承諾書。
三、辦理程序
(一)申請。自通知發布之日起,符合條件的測繪單位,向延津縣自然資源局提交《延津縣工程建設項目聯合測繪機構申請表》及相關材料紙質版(一式壹份)和電子版,申請注冊。
(二)核實。延津縣自然資源局應當在 7 個工作日內核實測繪單位的申請注冊信息。
(三)公示。經核實符合名錄庫入庫條件的測繪單位,在延津縣人民 *** 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公布。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納入名錄庫,對外公布。
聯系人:張建峰
聯系方式:0373—7623015
附件:1.延津縣工程建設項目聯合測繪機構申請表
2.誠信承諾書
2025年2月7日
原文鏈接:https://www.yanjin.gov.cn/newsinfo/21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