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和《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自然資源部令第8號)有關規定,我廳對廣東省地質局湛江地質調查中心(廣東省海洋地質調查和湛江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技術中心)、廣東省地質局惠州地質調查中心(廣東省惠州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技術中心)提交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甲級資質申請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結果及單位資質有關申報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書面反映情況并發送至電子郵箱。單位反映情況需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需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并留下聯系方式、地址、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szrzyt_kfc@gd.gov.cn。
附件:1.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審查結果列表
2.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申請單位信息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