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施工專業承包資質管理條例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管理辦法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目錄一覽:
施工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特級資質標準: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3、企業近3年年平均工程結算收入15億元以上。4、企業其他條件均達到一級資質標準。二、一級資質標準: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1)25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筑物或建筑物;(3)單體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單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6)單項建安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職稱;總經濟師具有高級職稱。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2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60人。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于12人。3、企業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6000萬元以上。4、企業近3年更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億元以上。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三、二級資質標準: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1)12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筑物或建筑物;(3)單體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單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6)單項建安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3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0人。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2人。3、企業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4、企業近3年更高年工程結算收入8000萬元以上。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四、三級資質標準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1)6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5米以上的構筑物或建筑物;(3)單體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單跨跨度l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單項建安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0人。3、企業注冊資本金6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700萬元以上。4、企業近3年更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400萬元以上。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 申請特級資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企業資信能力 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3、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筑業營業稅均在5000萬元以上。4、企業銀行授信額度近三年均在5億元以上。
建筑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企業可以申請一項或多項建筑業企業資質。企業首次申請或增項申請資質,應當申請更低等級資質。建筑業企業資質,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
(一)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特級資質、一級資質及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二)專業承包資質序列公路、水運、水利、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及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二級資質;涉及多個專業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建筑業企業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一)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二級資質及鐵路、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二)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一級資質(不含公路、水運、水利、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及涉及多個專業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三)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二級資質(不含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二級資質);鐵路方面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法相應延長。
國家所有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依法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01)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建筑業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活動的企業。第三條 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凈資產、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配合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交通、水利、通信等有關部門配合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資質分類和分級第五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
獲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或者對主體工程實行施工承包。承擔施工總承包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非主體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或者勞務分包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
獲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或者建設單位按照規定發包的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獲得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第六條 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勞務分包資質序列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別劃分為若干資質類別。
各資質類別按照規定的條件劃分為若干等級。
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有關部門制定。第三章 資質申請和審批第七條 建筑業企業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
中央管理的企業直接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其所屬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和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由中央管理的企業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同時,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八條 新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并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方可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資質申請手續。
新設立的企業申請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企業章程;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
(五)企業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身份證;
(六)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第九條 建筑業企業申請資質升級,除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本規定第八條所列資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一)企業原資質證書正、副本;
(二)企業的財務決算年報表;
(三)企業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第十條 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企業、專業承包序列一級企業(不含本規定第七條第二款所列企業)資質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同級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審核部門應當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條件和申請資質提供的資料審查核實。
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征得同級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審批。
勞務分包序列企業資質由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建筑工程承包資質標準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資質標準主要依據企業凈資產、企業技術負責人以及企業工程業績進行劃分。比如一級資質要求企業凈資產1億元以上;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企業工程業績方面要求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筑工程2項;(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的構筑物工程2項;(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項;(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米的建筑工程2項。鑒于篇幅有限,這里不再就二級資質標準和三級資質標準展開講述,大家可以參考住建部頒發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建筑業企業更低等級資質標準現場管理人員指標考核的通知》進一步了解。
【法律依據】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五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別劃分為若干資質類別,各資質類別按照規定的條件劃分為若干資質等級。施工勞務資質不分類別與等級。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15)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促進建筑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建筑業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施工活動的企業。第三條 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資產、主要人員、已完成的工程業績和技術裝備等條件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交通運輸、水利、工業信息化等有關部門配合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交通運輸、水利、通信等有關部門配合同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相關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第五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
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別劃分為若干資質類別,各資質類別按照規定的條件劃分為若干資質等級。施工勞務資質不分類別與等級。第六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和取得相應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擔工程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第七條 國家鼓勵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擁有獨資或者控股的勞務企業。
建筑業企業應當加強技術創新和人員培訓,使用先進的建造技術、建筑材料,開展綠色施工。第二章 申請與許可第八條 企業可以申請一項或多項建筑業企業資質。
企業首次申請或增項申請資質,應當申請更低等級資質。第九條 下列建筑業企業資質,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
(一)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特級資質、一級資質及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
(二)專業承包資質序列公路、水運、水利、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及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二級資質;涉及多個專業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第十條 下列建筑業企業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
(一)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二級資質及鐵路、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二)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一級資質(不含公路、水運、水利、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及涉及多個專業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三)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二級資質(不含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二級資質);鐵路方面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第十一條 下列建筑業企業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
(一)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二)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方面專業承包資質)及預拌混凝土、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
(三)施工勞務資質;
(四)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第十二條 申請本規定第九條所列資質的,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其中,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可以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企業向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完畢,并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公示審查意見,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方面資質的,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查。
施工專業承包資質管理條例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管理辦法、施工專業承包資質管理條例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