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寬進、嚴管、重罰”的建筑市場監管機制,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事中事后監管,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 (建市〔2014〕15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4〕52號)、《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海南省水務廳關于聯合開展2025年度省內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及省外建筑業企業市場行為動態監管工作的通知》(瓊建管〔2025〕154號)有關要求,我局決定開展2025年度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及省外建筑業企業市場動態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時間
2025年8月-11月,其中8月為企業自查階段,9-11月為動態核查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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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對象
(一)資質動態核查
在本行政區域資質部門核發的相應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以及專業承包資質企業。上述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列為重點核查對象:
1.一年內發生過質量安全事故的;
2.有轉包、違法分包、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
3.有在資質申請中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
4.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5.以告知承諾制方式申請取得資質的企業;
6.聘用的執業資格人員被撤銷或者吊銷注冊的;
7.聘用一年內變更注冊單位2次及以上的執業資格人員的;
8.存在違規“ *** ”行為、被列為重點動態監管對象的;
9.一年內所建工程因質量問題被投訴、 *** 且造成社會輿情和不良影響的;
10.不配合主管部門調查統計、監督檢查的。
(二)市場行為動態監管
在我市開展經營活動并有承建項目的省外入瓊企業。我局根據實際情況將項目中標下浮率高、首次來瓊企業、未批先建項目承建企業、平時檢查中問題較多、因質量問題被投訴、 *** 且造成社會輿情和不良影響的外省來瓊企業列為重點核查對象。
三、核查方式
(一)資質動態核查
以網上核查為主,必要時開展實地核查。網上核查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簡稱“四庫一平臺”)企業相關信息為基礎。在有必要的情況下,將到企業的辦公現場或者要求企業到指定地點,對企業資質、從業人員資格情況進行實地核查。
實行網上核查的企業,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抽取,抽取比例不低于本地區注冊企業總數的5%。
其他無注冊人員要求的專業承包企業核查工作可結合實際開展實地核查。
(二)市場行為動態監管
以實地核查為主,網上核查為輔,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抽取或以重點核查方式對轄區內開展經營活動并有承建項目的省外企業進行市場行為動態核查,抽取比例以轄區內省外企業承建工程項目數量為基數,按項目總數的10%-15%確定。
四、核查結果處理
(一)資質動態核查
1.標注“資質異常”。經動態核查不符合資質標準的企業,在海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上標注“資質異常”,并推送至全國平臺。
2.取消“資質異常”標注。被標注“資質異常”的企業,應當在作出標注后3個月內進行整改。整改期滿后,我局將在1個月內對標注的企業進行復核,經復核符合資質標準的,在海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登記,系統自動取消“資質異常”標注并推送全國平臺。整改期滿前企業完成整改的,可提前向我局申請復核,經復核符合資質標準的,可實時進行登記,系統自動取消“資質異常”標注并推送全國平臺。
3.集中公示“資質異常”企業。對被標注“資質異常”的企業,經復核仍不符合資質標準的,在省級平臺和全國平臺上集中公示。
(二)市場行為動態監管
我局將根據市場行為監管核查情況,填寫市場行為核查情況表(詳見附件1),承建項目的建筑業企業應對照核查情況表所列的核查情況限期完成整改,對未完成整改的企業,我局將依法予以處罰,涉嫌違法違規的及時移交執法部門。省外入瓊企業有上一條“資質動態核查對象”所列情形的,我局將及時上報省住建廳,由省住建廳函告其資質審批機關建議對其開展資質核查。
五、核查結果應用
(一)對被標注“資質異常”以及發生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轉包、違法分包、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在資質申請中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我局將對上述企業承攬的工程項目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增加檢查頻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予以處理。
(二)被標注“資質異常”的企業,在被標注期間不得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許可事項。
(三)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情況將在企業信用檔案中予以展示,工程建設單位應當結合實際,審慎選擇被標注“資質異常”的企業承攬工程。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企業要高度重視本次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及時對照資質標準要求做好資質管理維護,受核查企業必須提供真實資料,并積極配合核查人員工作,資料不齊全或者無法提供原件的,應予以說明。受核查企業不予配合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按照不合格處理。
(二)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各相關企業應對照核查要求,逐項自查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后是否仍然滿足資質標準,對不能滿足要求的,應立即整改,確保符合資質標準要求。
附件:
1.市場行為監管核查情況表
2.建筑業(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表
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8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聯系人:建筑工程監管科, *** :0898-68724532)
原文鏈接:https://hkjsj.haikou.gov.cn/xxgk1/gsgg/202508/t14419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