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職責分工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地質災害防治的部門職責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目錄一覽:
- 1、地質災害防治
- 2、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2011修訂)
- 3、武安市國土資源局、管陶鄉人民 *** 年地質災害應急演練方案
- 4、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
- 5、地質災害治理需要哪些人員?
- 6、深圳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
地質災害防治
由于礦區地質災害防治常常涉及礦區群眾的移民搬遷等,與礦區群眾的利益息息相關,這里介紹地質災害防治的相關內容,以便進一步與和諧礦區建設相關工作進行統籌協調。
(一)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內涵
地質災害防治是指對由于自然作用或人為因素誘發的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現象,通過有效的地質工程手段,改變這些地質災害產生的過程,以達到減輕或防止災害發生的目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按照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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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質災害防治的相關政策
當前,我國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主要法律文件依據是《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和《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2003年國務院出臺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是我國之一部專門針對地質災害防治的行政性法規。該條例的出臺具有重要意義,建立了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原則、主要法律制度,提出了防災措施,確立了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
該條例主要確立了如下三項原則:一是"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由各級人民 *** 負責治理;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三是地質災害防治的"統一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管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了以下五項主要的法律制度:一是地質災害調查制度。確立了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在調查的基礎上編制相應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二是地質災害預報制度。確立了發布機構和預報內容。三是地質災害易發區工程建設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四是對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五是與建設工程配套實施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時"制度。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還就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規定了各級人民 *** 必須采取的五項防災措施:一是國家建立地質災害監測 *** 和預警信息系統;二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要制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并公布實施;三是縣級以上人民 *** 要制定和公布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四是縣級以上人民 *** 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在本級人民 *** 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五是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村應當加強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
2011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簡稱《決定》)全面系統地指導了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對于構建地質災害新機制具有重大意義。《決定》提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則:屬地管理的原則; *** 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綜合防治地質災害的原則;專群結合、群測群防的原則。拓展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原則,豐富了地質災害防治的思路。
《決定》還提出了“各地區要探索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薄皹嫿ㄈ鐣餐瑓⑴c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格局。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共同關心、支持地質災害防治事業。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 *** 要給予表揚獎勵?!薄稕Q定》最后一節的內容,實際上指明了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努力的方向。
國務院辦公廳隨后又印發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各級地方人民 *** 和有關部門的職責任務。2012年,國務院同意印發實施《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二五”規劃》、《全國地面沉降防治規劃》,確定了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具體目標和任務。
《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健全防災減災體系,增強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并在第二十六條中第三節專門論述“加強山洪地質氣象地震災害防治”,并要求:“提高山洪、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加快建立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和重點治理。加強重點時段、重點地區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對滑坡、泥石流等重點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實施監測預警和綜合治理示范,開展重要城市和地區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緩變性地質災害的綜合治理?!?/p>
(三)地質災害防治的成效和相關措施
我國地質災害形勢雖然嚴峻,但已經開展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成效斐然。2006年以來,全國共成功避讓地質災害3200多起,臨災轉移受地質災害直接威脅人員20多萬,防災減災效果明顯。首先,我國地災防治工作在制度建設、體系建設、基礎建設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進展。法規規章體系初步建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以及相關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陸續頒布和出臺,各省(區、市)和大部分易發區的市、縣均發布實施了應急預案和防治規劃,資質管理、信息報送和應急響應等均有章可循。其次,完成了2020個縣(市)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三峽移民工程、地震災區恢復重建,以及青藏鐵路、西氣東輸等國家重點工程的地災評估取得實效;建起1個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院、32個省級監測總站、233個市級監測分站和166個縣級監測站,建起了一只10多萬人的群測群防監測員隊伍;已建成866個“十有縣”,“萬村培訓行動”和“縣、鄉、村干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了300多萬人,基層“五到位”宣傳活動培訓了10萬人;完成汶川、玉樹地震次生災害排查等多次重大地質災害的應急搶險工作;中央和地方財政都大幅增加了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這些工作,為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建設奠定了良好基礎。
各地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的探索,出臺一系列文件,嘗試運用新思路、新 *** 推進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涌現出許多地質災害防治典型經驗。比如針對普遍存在的治理資金不足問題,各省探索使用不同 *** ,通過從財政、土地、余留礦產資源、金融、景觀收益等方面給予優惠的政策,以吸引社會資金開展地質災害治理。探索過程中,還形成了許多良好的治理模式,例如廣西的“梧州模式”、安徽的“后湖模式”等治理模式都獲得了顯著成效。不僅如此,形成了地質災害防治“群測群防”、“五條線建設”和“十有縣建設”以及鄉鎮國土資源所“五到位工作”等良好的思路和經驗。通過探索治理,各省區獲得了豐富的治理經驗,并對構建地質災害防治提供了有力的實踐支撐。
(四)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建議
1.構建“治建統籌、項目拼接、災利捆綁、公商并舉、順勢而為、造福多方”的綜合治理新機制,加快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工程治理進度
地質災害隱患點往往聚集了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生態環境、旅游資源、基礎設施、市鎮民宅等多種資源、多方面的保護需求和多向度的建設目標,各地應該根據本地實際,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充分利用各種激勵引導政策規定,挖掘各種資源的資本價值,整合各方面的需求,統籌各個部門的建設規劃和經費,與其他建設開發項目結合起來,既可以讓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為其他事業提供地質環境安全的發展空間,也可以在進行建設開發過程中,順勢而為,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各地都應開拓思路,積極探索,建立具有本地特色、治建統籌、項目拼接、災利捆綁、公商并舉、治災興利、多方共贏、多目標統籌規劃的地質災害工程綜合治理的新機制。
“治建統籌”,就是要將地質災害工程治理與經濟社會建設活動,如扶貧開發、下山脫貧、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文化旅游、市政工程建設、城市景觀美化等予以統籌,以“建設式治災模式”治理地質災害。
“項目拼接”,就是要將地質災害治理專項項目與其他部門的項目,如水電建設項目、水土保持項目、小流域治理項目、山洪治理項目、公路鐵路機場建設項目、環保工程項目、生態建設項目、保障安居工程項目、天然林保護工程項目、農田水利工程項目、農村水改項目等,進行拼接,以“部門項目拼接模式”一并實施,既治理地質災害,又可以在地質災害區發展其他部門事業。
地質災害隱患點及其影響范圍內,存在可以開發利用的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或者游覽休閑景觀資源的,可以將地質災害隱患治理要求與資源開發權益捆綁——即“災利捆綁”,以招拍掛的方式出讓附帶地質災害隱患治理要求的土地使用權、采礦權、景觀資源經營利用權,或者通過與房地產開發、土地整理復墾、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余留礦產資源開發、游覽休閑景觀開發等其他項目進行捆綁,以“土地建造治災模式”、“土地復墾整理治災模式”、“房地產開發治災模式”、“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治災模式”、“采礦治災模式”、“旅游開發治災模式”等方式進行運作,吸引社會資金,實現地質災害隱患的工程治理。
“公商并舉”就是發揮公共公益工程與商業治理模式各自的功能和優勢,能夠利用市場機制商業模式治理的盡量以商業模式運作,否則以公共投入、公共工程、公益事業的方式進行。
2.將地質災害避讓搬遷納入 *** 規劃,作為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建立“財政支持、部門聯動、社會支持、應搬盡搬、群眾獲益、擇地發展”的地質災害避讓搬遷機制
避讓搬遷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要途徑,各地應加倍重視,積極實施。凡經過調查評價確定地質災害隱患的工程治理,在技術上不可行、經濟上不合理的,應制定方案,對隱患區及其影響范圍的居民,盡快做到合理避讓,應搬盡搬。各地應將地質災害避讓搬遷作為重大公共工程、公益工程、民生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做好做實。各地要出臺相關政策,將地質災害避讓搬遷與各級 *** 推動的區域發展、新農村建設、產業培育、生態移民、下山脫貧等社會經濟重大舉措結合起來,統籌解決。各地要積極建立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公益基金和社會捐助機制,并積極爭取各種公益慈善機構對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工程的資金支持。各地還可以將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工作與宅基地復墾、土地整理等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并將部分收益反哺老百姓,真正使其搬得出、穩得住。
各地要制定地質災害避讓搬遷管理辦法規范避讓搬遷行動。各地國土資源部門要負責做好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申報、審查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做好經費的落實,相關職能部門在進行生態移民、下山脫貧、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負責好避讓搬遷項目的組織管理。對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安置房用地,各地可以從建設用地指標中切塊,增列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建設用地專門計劃指標,并簡化用地項目審批程序,安排好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建設用地,切實解決地質災害避讓搬遷落地難的問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目的選擇要向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多的地區傾斜。在避讓搬遷和補償安置上,必須以 *** 為拆遷主體,做好民意征求工作,認真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對項目實施的社會風險、資金風險和社會經濟效益進行充分的論證。堅決防范查處假借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實施強拆強征,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對結合土地整治和城鄉增減掛鉤試點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的項目,要確保項目操作符合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關于城鄉增減掛鉤制度的相關規定。
3.建立“府地聯建、各方動員”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救援能力
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重點是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市、縣、鄉、村、組及其學校、醫院和小、微企業。由于人才、技術、隊伍建設、資金和設備物資不足,我國各地的市、縣、鄉、村、組及其學校、醫院和小、微企業往往是地質災害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的薄弱環節。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市、縣 *** 應盡快成立應急管理辦公室,通過“府地聯建”的方式建立應急中心——市、縣 *** 與從事地質災害防治的地勘單位、地礦工程勘察設計院等聯系聯合建立市、縣級應急中心,市、縣級 *** 提供工作場地、必要的設備和工作補助經費,聯建的地勘單位應向市、縣應急中心派駐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長期或者汛期駐市、駐縣,負責應急中心的技術工作和培訓。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鄉、村、組及其學校、醫院和企業都應該積極動員起來,成立各自的應急隊伍,制定應急預案,配備應急設備,儲備應急物資,建好地質災害應急避險場所,在縣級應急中心的指導下開展應急演練。市、縣 *** 應急指揮機構及編制的應急預案要主動將當地駐軍、武警、消防支隊、民兵等納入應急救援體系,明確當地駐軍、武警、消防支隊、民兵的應急救援任務、應急救援裝備配備標準和應急演練要求,建立溝通協調機制。通過“府地聯建、各方動員”的方式建立應急指揮有力、應急技術支撐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實戰能力強、應急物質設備充足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救援能力。
4.建立“技術援助、服務外包、 *** 監測、補助獎勵”的農村地質災害防治體系,提高農村地質災害防治技術能力
農村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強化的關鍵是解決好專業技術人才和經費短缺的問題。各級 *** 應該積極探索建立農村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援助制度、地質災害防治服務外包制度,積極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村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援助補助專項基金,鼓勵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專業技術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對地質災害易發區農村建房、修路、工程建設等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監理等開展技術援助。各省都要制定措施,明確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專業技術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援助社會責任及其責任地域、工作任務等。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專業技術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每年都應該完成一定量的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工作。沒有完成技術援助任務的專業技術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不得承擔各級財政投入的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和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任務。各級 *** 也可以將地質災害易發區農村的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服務工作外包給相關專業技術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制度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的重要手段。各地要積極建立農村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汛期 *** 監測員隊伍,出臺農村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員經費補助和獎勵辦法,對群測群防員每年給予一千元以上的補貼、通訊費,免費配備手機、監測設備、保障器材等,提高汛期地質災害監測實效。各地還應該在汛期結束后,對監測員的監測情況進行評優,設立獎項,對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進行公開表彰和獎勵。
5.構建“財政投入引領,經濟政策激勵,商業融資支持”的地質災害防治投入機制,增強地質災害防治的資金保障
地方 *** 要將地質災害防治納入每年的財政預算。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積極協調,通過多種渠道籌集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各地可以從土地出讓收入、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探礦權采礦權價款和使用費、礦產資源有償使用費、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和可持續發展費等財政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建立地質災害防治財政專項。利用廢棄礦山余量資源吸引企業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的,要免除資源稅。各地還應積極爭取國際和國內商業貸款,探索通過 *** ,BOT等商業融資模式解決資金問題。
6.盡快建立“地質災害保險制度和地質災害救助公益基金制度”為核心的社會補償救助機制,完善地質災害災后社會救助體系
各地應盡快研究建立以地質災害保險制度和地質災害救助公益基金制度為核心的地質災害社會救助機制。地質災害保險具有分擔地質災害風險、進行經濟補償、實施社會救助、科學評估損失的作用。各地要出臺地質災害保險機制建設鼓勵政策,建立財政支持的地質災害保險基金,鼓勵引導保險機構設立地質災害防治相關險種,增強全社會的地質災害風險防范意識、能力和地質災害救助能力。地質災害保險既可以設計為獨立險種,也可以將地質災害保險與農房保險、農業保險、自然災害保險等結合起來,進行綜合險種開發。地質災害保險制度建設的核心是要建立資源開發和工程建設的地質災害防治強制責任保險和以房屋、耕地、園地、人身為保險標的的地質災害傷害損害保險。各地要積極研究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公益基金,為社會各界的地質災害防治公益慈善捐助提供平臺,強化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捐助救助服務能力。
7.建立“ *** 領導負責、部門共同負責、分工分片包干”的地質災害防治領導責任體系,明確相關機構人員的防治領導責任
各地要出臺 *** 文件,明確 *** 及其各個部門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主體責任,積極推動地質災害防治共同責任機制的構建。建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分工分片包干”責任制度、項目管理責任制度和年度責任考核制度。制定地質災害防治責任認定辦法,建立地質災害專家論證制度。實施重大地質災害點掛牌督辦制度。
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2011修訂)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的防治規劃、預防、應急、治理和避讓搬遷等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建立健全防治工作責任制,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教育,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相應職責做好本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工作。
發展和改革、經濟和信息化、住房和城鄉建設(含規劃,下同)、交通運輸、教育、民政、環保、水利、林業、農業、衛生、煤炭、安全監管、旅游、文物、氣象、電力監管、鐵路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領域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實施工作。第五條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由縣級以上人民 *** 或者有關部門組織防治,其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因采礦、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責任單位負責治理,承擔治理費用;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第二章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第六條 本省實行地質災害調查制度。
縣級以上人民 ***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調查,確定地質災害隱患點,劃定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地質災害危險區,提出分類處置和分級管理的意見。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 ***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地質環境狀況、區域地質災害調查、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巡查結果,每五年組織編制一次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向社會公示,經專家論證后報本級人民 *** 批準公布實施,并報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城鎮、人口集中居住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地質公園、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交通干線、重點水利電力工程、輸電輸油(氣)設施等作為地質災害防護重點。第九條 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城市和鎮總體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應當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第三章 地質災害預防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配備必要的技術裝備,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巡查、預警預報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 *** 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領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和地質災害險情動態監測,實現信息共享。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搶險救災物資和裝備,確定或者建設避災安置場所,并定期檢查和維護。第十二條 縣級人民 *** 應當建立縣、鄉(鎮)、村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明確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人和監測人,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和應急演練。
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應當 *** 、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防災避險明白卡。
地質災害防護重點單位應當加強地質災害監測,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報告。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 ***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氣象部門及時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
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第十四條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尚行匝芯繄蟾嫖窗刭|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或者經評估認為不宜進行工程建設的,有關部門不得批準該工程建設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已有的建(構)筑物,應當采取預防和保護措施。第十五條 礦山企業或者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配套建設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配套建設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第十六條 除建設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外,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新建居民點;
(二)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礦山企業;
(三)爆破、削坡以及其他可能引發或者加重地質災害的活動。
武安市國土資源局、管陶鄉人民 *** 年地質災害應急演練方案
主辦單位:武安市國土資源局
承辦單位:管陶鄉人民 ***
(2013年6月21日)
一、演練目的
為認真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按照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安排,市國土資源局、管陶鄉人民 *** 在管陶鄉盤根村開展地質災害搶險實戰演練。以提高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檢驗鄉、村干部和群眾的應急反應能力,使受威脅群眾明白預警信號、撤離路線、應急避險場所,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防災避險意識,鍛煉應急搶險隊伍,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機構
經國土資源局、管陶鄉黨委 *** 研究,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演練指揮部,指揮部下設一室六組分別如下:
地質災害搶險演練指揮部
總指揮:梁考績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政委:邢艮安 鄉黨委書記
指揮長:徐相斌 鄉長
副指揮長:任瑞明 人大主席,劉向東 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元軍平 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成員:袁同山 鄉組織委員,郭軍旗 副鄉長,溫彥博 副鄉長,賀振偉 副鄉長,鄧旭峰 副鄉長,張志 黨政辦主任,母海東 邯鄲市地災應急技術中心主任,任占兵,馬軍,陳衛星。
1.指揮部辦公室
主任:袁同山
副主任:楊新星、任占兵、郭寶強
成員:楊宏偉、郭芳、杜彥杰、白書元
職責分工:負責搶險演練有關資料準備,宣傳報道和總體協調。
活動安排:帶照相、錄像設備,對演練全程進行攝錄(白書元負責)。
2.安全轉移組
組長:郭軍旗
副組長:郭寶強、陳衛星
成員:祁未書、孟保林、楊樹偉、郭新義、姬彥斌、申全書、張華明、任志軍、程仕博、楊少華、郝曉鵬、許宏亮、賈來旺、楊金華、李斌、郭杰、苗建強、范志杰、趙飛來、路劉軍
職責分工:將盤根村滑坡內9戶28口受險群眾,轉移到安全地帶安置點。
活動安排:6月21日8:30在機關 *** 待命。統一穿迷彩服。
3.醫療防疫組
組長:賀振偉
副組長:白書方
成員:衛生院2名醫生、尹偉、王飛
職責分工:負責演練現場和人員安置點的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
活動安排:鄉衛生院出動救護車1輛,擔架1副,院長帶隊,抽2名醫生著裝于6月21日8:00到鄉 *** 集中。
4.治安保衛組
組長:鄧旭峰
副組長:王大力
成員:張九鋒、楊衛國、派出所10名民警
主要職責: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及現場治安保衛工作。(拉警戒線)
活動安排:派出所出動警車2輛,所長帶隊,抽10名民警著裝于6月21日8:00到鄉 *** 集中。
5.后勤保障組
組長:溫彥博
副組長:楊新星
成員:王海香、白彥、郭瑞、孟德華
主要職責及活動安排:負責演練的后勤保障車輛安排和盤根村人員安置點的后勤保障工作。(發放食品和礦泉水)
6.信號組
組長:張志
成員:張有根、申地偉、冀學凱
主要職責及活動安排:按指揮部命令,發布預警、報警信號。
張有根廣播報警,申地偉敲鑼報警,袁雙何鳴炮報警。
7.專家調查組
組長:母海東
副組長:馬軍
成員:張志飛、張會軍、韓鵬飛
主要職責:負責對突發地質災害的現場進行調查,分析災害發生原因及發展趨勢,提出具體的防治建議。
三、觀摩單位及人員
(1)賀進鎮、活水鄉、伯延鎮主管鄉鎮長、國土資源所所長及寺西村、前仙靈村、雙玉泉村三個地質災害隱患村書記。
(2)管陶鄉梁溝、木作、馬渠水、趙水溝、朝陽溝五個地質災害隱患村書記。
四、演練時間、地點、假設情況、應急措施
(1)演練時間:2013年6月21日15:30
(2)演練地點:盤根村
(3)演練過程:(邢艮安書記主持)
15:20演練單位和參觀人員集中盤根村委會演練現場,所有工作人員就位待命。
15:30邢艮安書記宣布演練會開始
15:35國土局副局長劉向東介紹演練地點基本情況、演練目的、演練場景假設。
基本情況:盤根村位于管陶鄉西部,現有農戶51戶,160口人,耕地面積110畝。滑坡區位于村西北,離村民住房2米外,斜坡40°,高180米,寬90米,面積16200平方米,約24.3畝。2000年山體出現裂縫,東西長60米,縫寬40厘米。2008年村民住房出現裂縫,東西長3米,縫寬8厘米。山體威脅9戶28口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演練目的:切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防災避險意識,提高干部群眾臨災反應及自救能力。使受威脅群眾明白預警信號、撤離路線、應急避險場所。鍛煉應急搶險隊伍,更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場景假設:盤根村6月21日上午10:00,突降暴雨,降雨強度很大,30分鐘內降雨30毫米。如果再降雨,極易引發山體滑坡自然災害?;聟^內9戶28人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急需轉移。
15:40總指揮梁考績局長做演練前動員講話
15:50指揮長徐相斌鄉長下達命令,宣布演練開始
(盤根村支部書記張有根向指揮長徐相斌報告工作過程):
盤根村支部書記張有根向指揮長徐相斌報告:“指揮長,我村有可能發生滑坡地質災害的危險,危害9戶28人的生命和財產,請指示”。
指揮長徐相斌立即下達命令:“發布轉移預警信號,安全搶險組集結隊伍,做好轉移群眾準備”。
報警及各組集結隊伍工作過程:
(1)信號組發布預警:張有根廣播:“請各位村民注意,由于連降暴雨,我村地質滑坡帶可能出現險情,請大家做好轉移準備”(重復五次)。
(2)搶險隊集結分組:郭軍旗 *** 搶險隊現場安排部署安全轉移任務,轉移地點為村舊學校(安置點),做具體部署。
之一組
組長:杜太平
搶險組成員:祁未書、孟保林、程仕博、楊少華、郝曉鵬
負責轉移田長命、楊林用2戶5口人及其財產
第二組
組長:袁雙何
搶險組成員:楊樹偉、郭新義、許宏亮、賈來旺、楊金華
負責轉移張云生、杜全保2戶3口人及其財產
第三組
組長:張太平
搶險組成員:姬彥斌、申全書、李斌、郭杰、苗建強
負責轉移袁何、李花林、張海軍3戶12口人及其財產
第四組
組長:申地偉
搶險組成員:張華明、任志軍、范志杰、趙飛來、路劉軍
負責轉移杜書風、袁彥學2戶8口人及其財產
各組組長向指揮長徐相斌報告集結隊伍情況:
(1)治安組組長鄧旭峰報告:“治安組隊伍集結完畢,等待命令,請指示”。
指揮長徐相斌:“知道了,拉起警戒線,阻止人員進入滑坡危險區”。
(2)醫療組組長賀振偉報告:“醫療組隊伍集結完畢,等待命令,請指示”。
指揮長徐相斌:“知道了,做好準備,隨時救治轉移人員”。
(3)應急調查組組長母海東報告:“應急調查組隊伍集結完畢,等待命令,請指示”。
指揮長徐相斌:“知道了,做好準備,隨時開展現場調查”。
(4)安全轉移組組長郭軍旗報告:“搶險隊集結分組完畢,任務目標明確,請指示”。
指揮長徐相斌:“知道了,立即發布預警,轉移群眾”。
報警及轉移群眾工作過程:
(1)報警:張有根廣播“請村民注意,我村地質滑坡區已出現險情,請大家立即進行轉移”(重復多次)
申地偉敲鑼報警,袁雙何鳴炮報警。
搶險隊分組入戶對口組織幫助對口群眾進行安全轉移
(2)安全轉移組組長郭軍旗清點轉移人員。
(3)醫療組醫生對群眾身體健康狀況進行檢查。
(4)后勤保障組人員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
(5)治安保衛組在現場設置警戒線,嚴禁任何人進行滑坡區。
(6)應急調查組在現場架設儀器,調查災害發生原因及發展趨勢。
各組組長向指揮長報告工作及過程:
(1)安全轉移組組長郭軍旗向指揮長報告現場轉移人員情況:“指揮長,盤根村山體滑坡受威脅群眾9戶28口人的轉移工作已全部轉移到安全地點”。
指揮長徐相斌:“知道了,列隊待命”。
(2)醫療組組長賀振偉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轉移群眾身體狀況良好”。
指揮長徐相斌:“知道了,列隊待命”。
(3)后勤保障組組長溫彥博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盤根村轉移群眾9戶28口人的安置工作完畢”。
指揮長徐相斌:“知道了,列隊待命”。
(4)治安保衛組組長鄧旭峰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盤根村山體滑坡受威脅群眾的轉移工作有序開展,無情況”。
指揮長徐相斌:“知道了,列隊待命”。
(5)應急調查組組長母海東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通過現場調查,已安排專人監測災害發展趨勢,并初步查明盤根村山體滑坡發生的原因”。
指揮長徐相斌:“知道了,列隊待命”。
指揮長徐相斌講話:“同志們,經過大家一個多小時的努力奮戰,盤根村滑坡區內9戶28口人及其財產實現了安全轉移,在轉移過程中沒發生一例傷亡現象,沒出現較大群眾財產損失情況,達到目標,演練取得圓滿成功。
16:40邢艮安書記宣布演練結束。(同時作演練小結)
同志們,此次演練,極大地增強了鄉村干部群眾地質災害搶險的感性認識,鍛煉提高了鄉指揮部的指揮決策和應急隊伍的操作能力,為全面提高我鄉地質災害抗災的綜合能力起到了生動的、關鍵的宣傳教育和災害預防處置效果,演練后,我鄉要專題安排地質災害防治會議,組織力量對各村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現在已進入汛期,尤其是梁溝、木作、盤根、朝陽溝、趙水溝、馬渠水六個村的包村領導、包村干部、村干部要對地質災害點引起高度重視,不能放松,麻痹大意,加強24小時值班巡查監測,及時報告,確保安全平穩的度過汛期。
16:45市 *** 韓??虚L做重要講話
2013年地質災害應急演練選編
2013年地質災害應急演練選編
2013年地質災害應急演練選編
2013年地質災害應急演練選編
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預防和治理地質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地質生態環境,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地質災害是指由于自然或人為因素誘發的各種地質作用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的危害,主要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災害。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地質災害防治實行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堅持統一規劃、綜合治理;屬地管理,各負其責;誰致害、誰治理,誰受益、誰參與治理的原則。第五條 各級人民 *** 應當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根據防治地質災害的需要,安排資金,用于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第六條 市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區縣(自治縣、市)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接受市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建設、交通、市政、移民、水利、環保、農業、林業、規劃等工程建設項目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因工程建設活動所造成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計劃、財政、氣象、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積極協助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第七條 地質災害致害人應負責治理,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第八條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調查、勘查、防治規劃和治理所需資金應當納入市和區縣(自治縣、市)人民 *** 財政預算,專款專用。
年度資金計劃由市和區縣(自治縣、市)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商同級計劃、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會審,報同級人民 *** 批準后實施。第九條 各級人民 *** 應當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地質環境的義務,有權勸阻、檢舉和控告破壞地質環境、誘發、加重地質災害的行為。第十一條 各級人民 *** 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增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防災、救災意識及能力。第二章 規劃第十二條 市和區縣(自治縣、市)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地質災害現狀、動態監測成果及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氣候等因素,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報經同級人民 *** 批準后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并報上一級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確需修改的,須按原審批程序進行。第十三條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應當包含地質災害現狀、防治目標與任務、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劃定、預防治理措施、預期效果等內容。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根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將地質災害易發區向社會公告,提供查詢便利。
各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城市規劃區域內的地質災害易發區列為規劃慎建區,并在項目選址時進行控制。第十五條 市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提出地質災害防治年度工作計劃和經費計劃,商市計劃、市財政部門審定后,由市計劃行政主管部門下達投資計劃,市財政部門下達經費預算。
區縣(自治區、市)人民 ***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年度實施計劃并組織實施。第三章 預防第十六條 地質災害預防實行年度防災預案制度。市和區縣(自治縣、市)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現狀和氣象部門提供的短期氣候預測結果,編制地質災害年度防災預案,報經同級人民 *** 批準后組織實施。
地質災害年度防災預案應當包括,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防重點;主要危險點的威脅對象與范圍;主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的監測、預防責任人;巡回檢查計劃;主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預警信號、報警方式;人員與財產轉移線路及應急搶險措施等內容。第十七條 建立地質災害動態監測制度。市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地質災害監測機構負責因自然因素所造成的危害巨大的地質災害點的監測及應急調查。
區縣(自治縣、市)地質災害監測機構負責因自然因素所造成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地質災害的監測及應急調查,并接受市地質災害監測機構的業務指導。
工程項目業主或物業管理和管養單位負責各自工程項目建設期和竣工使用后地質災害的監測。規劃、建設、交通、水利、移民等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加強對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工程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
地質災害治理需要哪些人員?
地質災害治理資質有什么人員要求-
專業代辦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資質
協助人力資源 *** 技術人員;公司每年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年檢工作,目前執行網上年檢,也非常方便;按建設廳,市建委要求計劃并組織每年的安全員,造價員,監理員,見證取樣,人防監理人員的培訓及續教育工作。對技術人員能力提升,評定工作的上報及跟蹤。建立相關各部門的關系及維護。公司人員的使用,借用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審批同意。建筑企業資質管理與維護,不可忽視,有實力的企業可以專門建立一個部門,對所有的人員證書的管理,資質的維護升級等工作,可以做一個詳細的安排,結合企業的發展,規劃新的資質需求。并貫徹落實。
甲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
1.注冊資金一千二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五十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4.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乙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
1.注冊資金六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4.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第二十一條資質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的,應當及時到原審批機關辦理注銷手續。需要繼續從業的,應當重新申請。資質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后三十日內,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變更手續。資質單位、歇業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業務活動的,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手續后十五日內,到原審批機關辦理注銷手續。第二十二條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本區域內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時,被檢查的單位應當配合,并如實提供相關材料。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檢查中發現資質單位的資質條件與其資質等級不符的,應當報原審批機關對其資質進行重新核定。第二十三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
丙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
1.注冊資金三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二十名;
3.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為加強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管理,保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有效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辦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內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實施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管理,適用本辦法。
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第四章地質災害應急第二十五條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擬訂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批準后公布。縣級以上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擬訂本區域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批準后公布。第二十六條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包括下列內容: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二)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準備;(三)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準備;(四)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五)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六)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救治、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本辦法所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是指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或者地質災害隱患,采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均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
國土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深圳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防治地質災害(隱患),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隱患)的防治活動。
地震災害的防御和減輕依照防震減災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對洪水引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防治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邊坡工程(含建筑、交通、水利邊坡工程,下同)發生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依照建設、交通、水利法律、法規及標準、技術規范等規定處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質災害隱患,是指具有一定程度發生地質災害的風險,經調查認定的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現象。
本辦法所稱地質災害防治,包括地質災害(隱患)的預防、應急、治理和治理工程維護:
(一)預防,包括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及年度防治方案、地質災害(隱患)基礎調查、應急調查、危險性評估、專業監測、專業巡查、汛前排查、群測群防、技術咨詢、宣傳、培訓、獎勵、防治管理系統建設等;
(二)應急,包括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的臨時應急搶險處置工作或者市 *** 、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緊急工作;
(三)治理,包括既有地質災害(隱患)的專項治理(以下簡稱專項治理)和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地質災害(隱患)配套防治(以下簡稱配套防治);
(四)工程維護,包括專項治理工程、配套防治工程的日常管理、維護、技術咨詢等。第四條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實行轄區責任、分級負責和職能部門分類監管相結合的原則。
市、區 *** 及各相關主管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增強單位和個人防災、救災意識和能力。第五條 各區人民 *** (含新區管理機構,以下統稱區 *** )在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應當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逐級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并履行如下職責:
(一)負責地質災害(隱患)群測群防,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隱患)登記排查制度,組織地質災害(隱患)巡回檢查;
(二)負責地質災害應急搶險處置;
(三)負責因自然因素引發或者治理責任無法落實的地質災害(隱患)專項治理,代為承擔地質災害(隱患)強制治理;
(四)負責因自然因素引發或者治理責任無法落實的專項治理工程的維護。第六條 規劃國土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對全市地質災害(隱患)及其等級、防治責任進行調查、認定。
建設部門負責核準不涉及交通、水務專業工程的專項治理工程開工,按照工程建設監管程序對不涉及交通、水務專業工程的專項治理工程實施監督管理,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建筑邊坡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安全維護和應急搶險進行監督管理。
交通、水務部門負責按照工程建設監管程序對交通、水務專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實施監督管理,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邊坡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安全維護和應急搶險進行監督管理。
城管部門負責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邊坡工程的安全維護和應急搶險進行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對 *** 投資的專項治理工程按照規定予以立項并安排建設資金。
財政部門負責按照年度 *** 投資項目計劃核撥專項治理工程建設資金,按照財政預算有關規定安排其他地質災害(隱患)防治費用。
氣象部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事項,協助規劃國土部門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
市、區 *** 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配合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第七條 地質災害防治費用的承擔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因自然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的預防、應急、治理及工程維護費用,由 *** 承擔;
(二)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按照“產權歸屬與預防責任統一”的原則,由工程建設單位、產權人或者其他行為人承擔地質災害(隱患)的預防費用,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引發的責任單位承擔應急搶險、治理和工程維護費用;
(三)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承擔配套防治工程的建設費用;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后由產權人或者實際使用人承擔配套防治工程的維護費用。
根據本辦法有關規定,區 *** 或者街道辦事處代為承擔本條之一款第(二)、(三)項規定防治費用的,有權依法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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