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地災評估資質延期審批時間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地災評估報告需要什么資質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目錄一覽:
- 1、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的有效期是多久
- 2、丙級地質災害危險評估資質到期怎么延續?急
- 3、哪類工程屬于地災評估
- 4、建筑行業資質有效期將至,應提前多長時間辦理延續?
- 5、資質延期要怎么搞?
- 6、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的規定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般為三年。
(2005年5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29號公布 根據2015年5月6日國土資源部第2次部務會議《國土資源部關于修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5部規章的決定》修正)
之一章 總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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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條 為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規范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市場秩序,保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質量,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實施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指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和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對建設工程和規劃區遭受山體崩塌、滑坡、泥石
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設中、建設后引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做出評估,提出具體預防治理措施的活動。
第四條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
第五條 國土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第六條 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單位,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活動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 甲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等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不少于五十名,其中從事地質災害調查或者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十五名、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三十名;
(二)近兩年內獨立承擔過不少于十五項二級以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三)具有配套的地質災害野外調查、測量定位、監測、測試、物探、計算機成圖等技術裝備。
第八條 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和巖土工程等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不少于三十名,其中從事地質災害調查或者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八人、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十五人;
(二)近兩年內獨立承擔過十項以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三)具有配套的地質災害野外調查、測量定位、測試、物探、計算機成圖等技術裝備。
第九條 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和巖土工程等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不少于十名,其中從事地質災害調查或者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兩名、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五名;
(二)具有配套的地質災害野外調查、測量定位、計算機成圖等技術裝備。
第十條 除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和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外,申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具有健全的質量管理監控體系;
(三)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或者環境地質高級技術職稱,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不超過技術人員總數的百分之十。
第十一條 取得甲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可以承擔一、二、三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
取得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可以承擔二、三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
取得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可以承擔三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
第十二條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三個級別。
(一)從事下列活動之一的,其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項目級別屬于一級:
1.進行重要建設項目建設;
2.在地質環境條件復雜地區進行較重要建設項目建設;
3.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
(二)從事下列活動之一的,其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項目級別屬于二級:
1.在地質環境條件中等復雜地區進行較重要建設項目建設;
2.在地質環境條件復雜地區進行一般建設項目建設。
除上述屬于一、二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外,其他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項目級別屬于三級。
建設項目重要性和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的分類,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申請和審批
第十三條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的審批機關為國土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申請的具體受理時間由審批機關確定并公告。
第十四條 申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應當在審批機關公告確定的受理時限內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質申報表;
(二)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設立單位的批準文件;
(三)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簡歷以及任命、聘用文件;
(五)資質申報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
(六)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主要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高級職稱技術人員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
(七)管理水平與質量監控體系說明及其證明文件;
(八)技術設備清單。
上述材料應當一式三份,并附電子文檔一份。
資質申報表可以從國土資源部的門戶網站上下載。
第十五條 申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資質單位在申請時弄虛作假的,資質證書自始無效。
第十六條 申請甲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的,向國土資源部申請;申請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的,向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
第十七條 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資質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資質審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的審批結果,應當在批準后六十日內報國土資源部備案。
第十八條 審批機關在受理資質申請材料后,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專家評審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審批時限內。
對經過評審后擬批準的資質單位,審批機關應當在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七日。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審批機關應當予以批準,并頒發資質證書。對公示有異議的,審批機關應當對申請材料予以復核。
審批機關應當將審批結果在媒體上公告。
第十九條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證書,由國土資源部統一監制。
第二十條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活動的,應當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延續。
審批機關應當對申請延續的資質單位的評估活動進行審核。符合原資質等級條件的,由審批機關換發新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從換發之日起計算。經審核達不到原定資質等級的,不予辦理延續手續。
符合上一級資質條件的資質單位,可以在獲得資質證書兩年后或者在申請延續的同時申請升級。
第二十一條 資質證書遺失的,在媒體上聲明后,方可申請補領。
第二十二條 資質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的,應當及時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資質證書注銷手續。需要繼續從業的,應當重新申請。
資質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后三十日內,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資質單位破產、歇業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業務活動的,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手續后十五日內,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資質證書注銷手續。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時,被檢查單位應當配合,并如實提供相關材料。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檢查中發現資質單位的條件不符合其資質等級的,應當報原審批機關對其資質進行重新核定。
第二十四條 資質單位應當建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檔案管理制度、技術成果和技術人員管理制度、跟蹤檢查和后續服務制度,按要求如實填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手冊,如實記載其工作業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二十五條 資質單位應當建立嚴格的技術成果和資質圖章管理制度。資質證書的等級編號,應當在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有關技術文件上注明。
第二十六條 資質單位承擔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資質單位應當停止從業活動,由原審批機關對其資質等級進行重新核定。
第二十七條 資質單位應當在簽訂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合同后十日內,到項目所在地的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進行資質和項目備案。
評估項目跨行政區域的,資質單位應當向項目所跨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 資質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和其他評估技術人員應當定期參加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培訓。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資質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不及時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注銷手續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 資質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不按時進行資質和項目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審批和管理過程中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5年 7月 1日起施行。
主題詞:
丙級地質災害危險評估資質到期怎么延續?急
向企業注冊所在的省國土資源廳,申請到期延續就可以了。
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質申報表(原件3份);
(二)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設立單位的批準文件(復印件各3份,驗原件);
(三)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復印件3份,驗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簡歷以及任命、聘用文件(復印件各3份,驗原件);
(五)資質申報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各3份,驗原件);
(六)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主要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高級職稱技術人員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復印件各3份,驗原件);
(七)管理水平與質量監控體系說明及其證明文件(原件各3份);
(八)技術設備清單(原件3份)
哪類工程屬于地災評估
朋友你問哪類工程屬于地災評估?
答:地災工程評估的項目涉及評估面大、內容全面、政策性強,一般的是:
1,地震毀壞的房屋、土地、道路、設備;
2,水災毀壞的房屋、土地、道路、設備;
3,風災毀壞的房屋、道路、設備;
4,冰雹毀壞的房屋、道路、設備;
5,火災毀壞的房屋、設備;
建筑行業資質有效期將至,應提前多長時間辦理延續?
建筑資質證書都是有有效期的,在有效期滿前,建筑企業就應該做好資質延期,且要提前三個月辦理延續手續,否則過了有效期就不能辦理延期了,只能重新辦理資質。接下來就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建筑資質延續一些詳細情況。
一、資質延期會用到哪些材料呢?
1.《資質延續申請表》
2.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3.營業執照副本
4.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
5.法定代表人和企業經理的身份證
6.注冊建造師證書和身份證
7.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和養老保險證明
8、其他資料
(1)有廠房要求的,提供廠房證明。如產權證和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
(2)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
(3)有設備要求的,提供設備購置發票。
二、辦理資質延續注意事項
1、無論是什么類型、等級的建筑資質,都是有有效期的,因此建筑企業都必須要及時進行資質延續辦理;
2、一般情況下,建筑企業應該在資質證書的有效期屆滿的三個月之前,按照原來資質證書的申請途徑來進行資質延續手續辦理,包括企業資產、人員配備以及業績等都需要符合現有的建筑資質標準要求,然后經過資質許可機關受理之后,才可以將資質證書的有效期延期5年(有效期是自批準企業資質延續之日算起的);
3、建筑企業一定要在資質有效期屆滿前進行延續申請,如果建筑資質證書如果有效期屆滿了,建筑企業還沒有進行延續申請的話,那么其建筑資質證書將會自動失效。建筑企業如果還想繼續開展相關工程項目活動,就必須要重新從更低等級資質開始申請;
4、建筑業企業如果不再符合所擁有的資質標準要求的話,資質許可機關是不會批準其資質延續申請的。因此建筑企業平時在開展經營活動時一定要注重資質管理。
5、資質延續材料提交住建部后多久可以領證?
住建部規定是有效期滿3個月之前申請延續,住建部門要在有效期滿之前做出是否同意延續的回復。所以,資質延續資料交往住建部后最多三個月即資質有效期滿前符合規定的話就可以領證了。
建筑企業應注意證書有效期限,在證書有效期內遵守相關的法規和章程,企業要符合資質標準,不然會影響資質延期的辦理。
資質延期要怎么搞?
建筑資質延期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正本復印件
4、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5、、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復印件;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復印件
6、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7、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8、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復印件
9、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10、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復印件
11、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辦理建筑資質延期申請時,需要對資質延期所需人員證書進行重新審核,若人員證書審核不通過或建設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存在過安全事故,那么將不被準許建資質延期申請。
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的規定
資產評估報告的有效期一般規定自評估基準日起1 年內有效,主要是指國有資產那塊的,其他房地產、土地評估報告有效期為半年。
資產評估報告超過有效期得到有權部門確認即可(海峽股份)【1】
1、發行人設立時資產評估延期的原因
發行人設立時通誠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海口港集團擬出資的客滾運輸經營性凈資產進行了評估,并出具了通評報字[20xx]第21 號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為20xx 年11 月30 日至20xx年11 月30 日);發行人于20xx年12 月4 日始獲得海南省經濟貿易廳批準其設立的瓊經股[20xx]477 號批復并于20xx年12 月6 日注冊成立。
由于發行人獲得省級人民 *** 批準其設立批文的時間超過資產評估報告的有效期,導致發行人實際設立時間超過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
發行人提請當時有權對國有資產評估報告進行確認的機關海南省財政廳,對上述資產評估報告延期事項進行了審批。
2、海南省財政廳是否有權批準評估報告延期以及該等事項對本次發行上市的影響
(1)發行人設立時資產評估報告已在有效期內經海南省財政廳依法確認20xx年6 月25 日,通誠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海口港集團公司擬投入發行人的資產進行了評估,并出具通評報字[20xx]第21 號資產評估報告書。
20xx年11 月4 日,海南省財政廳作出《關于海口港集團公司所屬全資船務公司股份制改組資產評估項目予以核準的函》(瓊財企函[20xx]176 號),對通誠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作出的通評報字[20xx]第21 號評估報告的格式、內容及評估結論予以確認。
(2)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發布的《資產評估準則--評估報告》中關于評估報告有效期的相關規定,只有當評估基準日與經濟行為實現日相距不超過一年時,才可以使用評估報告。
發行人全體發起人股東已依法在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內(即20xx 年11 月30 日至20xx年11 月30 日)完成股東出資的相關法律手續:
20xx年10 月26 日,發行人全體股東簽署了《發起人協議》,發行人全體發起人股東在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內依法簽署了《發起人協議》。
20xx年11 月4 日,發行人設立時的資產評估報告經海南省財政廳瓊財企函[20xx]176 號文件依法確認后,發行人原發起人股東海口港集團公司在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內獲得向發行人出資的法律依據。
20xx年11 月22 日,發行人全體發起人認繳出資經北京天華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天華驗字[20xx]第024 號《驗資報告》驗證已全部到位。
發行人全體發起人股東已在評估報告有效期內向發行人認繳了全部出資,發行人并以20xx年11月30 日為基準日進行了會計建賬。
(3)發行人由于獲得省級人民 *** 批準其設立批文的時間(20xx年12 月4日)超過資產評估報告的有效期,導致發行人實際設立時間(20xx年12 月6 日)超過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但發行人全體發起人股東已依法在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內完成股東出資的相關法律手續,發行人也在評估報告有效期內進行了會計建賬。
發行人設立時間超過評估報告有效期的行為并未導致發行人設立時的出資不實,因此有權對發行人設立時國有資產評估報告進行確認的海南省財政廳對上述資產評估報告批準延期。
經核查,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認為:發行人設立時由于獲得省級人民 *** 批準其設立批文的時間超過資產評估報告的有效期,導致發行人實際設立時間超過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但由于發行人設立時全體發起人股東已依法在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內完成股東出資的相關法律手續,有權對發行人設立時國有資產評估報告進行確認的海南省財政廳對上述資產評估報告批準延期;上述事項不會對發行人本次發行構成障礙。
經核查,海通證券認為:雖然發行人獲得省級人民 *** 批準其設立的批文時間超過了資產評估報告的有效期,但各發起人股東已依法在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內完成股東出資的相關法律手續。
為此,有權對該國有資產評估報告進行確認的海南省財政廳批準了該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的延期;上述事項不會對發行人本次發行構成障礙。
流拍后第二次拍賣不受評估報告有效期的影響【2】
中華人民共和國更高人民法院
執 行 裁 定 書
(20xx)更高法執復20號
申請復議人(被執行人):重慶中僑置業有限公司,住所地:重慶市渝北區加州花園C3-C4裙樓。
法定代表人:孫飚,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 *** 人:孫靖,該公司員工。
申請執行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重慶市分公司,住所地:重慶市渝中區鄒容路50號。
負責人:向黨,該公司總經理。
被執行人:重慶康信置業有限公司,住所地:重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標準廠房4-2底樓。
法定代表人:孫飚,該公司董事長。
被執行人:重慶金島置業有限公司,住所地:重慶市渝北區松石北路58號金島花園怡嘉苑4單元。
法定代表人:孫飚,該公司董事長。
重慶中僑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僑公司)不服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重慶高院)(20xx)渝高法執異字第00007號執行裁定,向本院申請復議。
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重慶高院查明:原告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重慶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信達公司)訴被告重慶康信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信公司)、重慶金島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島公司)、重慶中僑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僑公司)信用證墊款糾紛一案,本院于2008年7月25日作出(2007)民四終字第17號民事判決(以下簡稱17號判決),維持了重慶高院(20xx)渝高法民初字第34號民事判決(以下簡稱34號判決),
即:一、康信公司于判決生效10日內歸還信達公司墊款本金4157202.49美元及利息(截止20xx年7月30日的利息為4194237.99美元,從20xx年7月31日起至付清時止按中國銀行公布的同期美元流動資金逾期貸款利率計算);
二、信達公司有權就渝房97抵押第00378號抵押合同的附件7(渝房97抵押第00378附7號抵押物變更協議書)項下的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的價款對本判決之一項康信公司的欠款行使優先受償權;
三、信達公司有權就渝國土房屋(20xx)甲字第620號抵押證書項下的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價款對本判決之一項康信公司的欠款在517萬元人民幣范圍內行使優先受償權;
四、中僑公司對本判決之一項康信公司的債務在以本判決第二、三項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清償后,康信公司不能償還部分在4500萬元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因康信公司未按生效判決履行義務,信達公司向重慶高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信達公司發現金島公司已自行銷售了部分抵押房屋,因此另案訴訟其賠償。
經我院終審,判決金島公司賠償信達公司12742125.8元。
該案于20xx年2月執行金島公司賠償款并劃付給信達公司。
對34號判決第二、三項金島公司在本案中提供的其余抵押物,即金島花園怡慶苑部分房屋、金島花園負一層10000平米車庫、渝國用19xx字第011號證下3333.35平米土地,本案依法繼續執行。
金島花園怡慶苑抵押房屋經依法拍賣,拍賣得款于20xx年11月10日劃付信達公司。
對金島花園負一層10000平米車庫、渝國用19xx字第011號證下3333.35平米土地,經委托四川恒通房地產土地評估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司法評估,評估結果為車庫價值1890萬元,土地因已規劃為總平規劃范圍內綠化用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因此該土地使用權無處置價值,評估價值為0。
前述車庫經兩次依法拍賣均因無人競拍而流拍,第三次拍賣成交后,重慶高院將拍賣所得款項在代繳賣方稅費后劃付信達公司。
在處置完上述抵押物后,康信公司尚欠信達公司的債務仍未清償完畢,重慶高院即按照生效判決第四項對中僑公司采取執行措施。
該院于20xx年5月24日作出(20xx)渝高法民執字第9-11號執行裁定,繼續凍結中僑公司在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部信托)享有的39414241.64元(持股比例為6.36%)股份,提取中僑公司前述股份截至2013年5月29日的股權收益,并將提取的股權收益劃付信達公司。
重慶高院依法委托陜西鑫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鑫聯評估公司)對中僑公司在西部信托享有的39414241.64元(持股比例為6.36%)股份價值進行司法評估,評估結果為11022.39萬元。
該院于20xx年8月9日向重慶市三峽拍賣有限公司、重慶市德信拍賣有限公司發出(20xx)渝高法委拍字第2號拍賣委托書,委托二公司對中僑公司持有的在西部信托享有的13714180.2466元股份(持股比例為2.21%)進行司法拍賣,本次拍賣因無人競買而流拍。
中僑公司對重慶高院執行其持有的西部信托股權的行為不服,向重慶高院提出異議,理由如下:(一)依照生效判決確定的執行順序,應先執行金島公司的抵押房屋、10000平方米車庫和3333.35平方米土地,上述抵押物處置完畢后,如仍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才能執行該公司的財產,而上述抵押物并未處置完畢,3333.35平方米土地尚未處置,信達公司無權單方要求改變債權清償順序,更無權放棄順位在前的債權清償方式;
(二)評估機構對中僑公司享有的西部信托股權的評估價格明顯偏低,與實際價值嚴重背離,應當重新予以評估;
(三)檢察機關已經受理了該公司的申訴,執行法院應當中止執行。
綜上,請求撤銷(2008)渝高法民執字第9-11號執行裁定,停止對該公司在西部信托股權的執行行為。
重慶高院認為,首先,關于該院在執行過程中是否變更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執行順序,能否執行中僑公司財產的問題。
中僑公司認為按照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順序,應當先執行金島公司的抵押房屋、10000平方米車庫和3333.35平方米土地使用權,上述抵押物處置完畢后,如仍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才能執行該公司的財產。
經審查,該院在執行過程中,先后已對順序在前的抵押房屋、10000平方米車庫依法處置完畢,3333.35平方米土地使用權,經依法委托進行司法評估,評估結論為該土地使用權因規劃為小區公共綠化用地,其評估價值為0,不具有處置價值,因此該院在上述抵押物無法全部清償債務的情況下,依照生效法律文書繼續執行中僑公司的財產并不違反法律規定。
中僑公司認為仍有順序在前的抵押物可供執行的理由不能成立。
其次,關于中僑公司所持有的西部信托股權價值問題,經該院依法委托評估機構進行司法評估,程序合法,其評估結果具有法律效力,該院依法委托拍賣機構進行司法拍賣,并無不當。
第三,中僑公司認為其就本案生效判決向檢察機關的申訴已經受理應當中止執行,沒有法律依據。
綜上,重慶高院作出(20xx)渝高法執異字第00007號執行裁定駁回了中僑公司的異議。
中僑公司不服(20xx)渝高法執異字第00007號執行裁定,向我院申請復議稱:(一)重慶高院委托評估機構對該司享有的西部信托股權的評估價格明顯偏低,與實際價值嚴重背離。
1.涉案評估報告出具日期為20xx年5月,有效期一年,已經過期,該司有新的證據,中聯資產評估公司以20xx年5月31日為基準日出具的【20xx】716號評估報告證明涉案評估價格明顯偏低,與實際價值嚴重背離。
在評估報告已經過期并自動失效的情況下,重慶高院未經重新評估便委托拍賣的行為違反法定程序。
2.中僑公司持有的西部信托股份已經增資擴股,拍賣公告標的物描述有誤,錯誤描述和低估了中僑公司持有的西部信托2.46%的股份,依據本案執行依據中僑公司在4500萬元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拍賣資產價值為22763.55萬元的股權是屬于嚴重的`超值拍賣,損害了中僑公司的重大財產利益。
3.持股比例越高股票價格應該越高,持股比例越小股票價格應該越低。
參考彩虹顯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對持有西部信托5.01%的股份,在2013年以7.9元/股的價格成交。
該司認為應把已成交的彩虹顯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讓的西部信托股票價格作為評估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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