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甘肅城鄉規劃編制資質,以及甘肅省城鄉規劃管理條例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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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城鄉規劃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優化人居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甘肅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的制定、修改、實施、監督檢查。第三條 本市城鄉規劃應當落實和細化甘肅省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應當主導蘭州--西寧城市群的發展,應當體現蘭州--白銀都市圈的核心,應當體現省會城市的功能定位,應當體現本市“一心(城關區、七里河區、西固區、安寧區)兩翼(蘭州新區和榆中生態創新城)多節點(紅古區、永登縣、皋蘭縣)”的城市空間布局。第四條 本市城鄉規劃包括市、縣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以及鄉鎮規劃、村莊規劃。詳細規劃包括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第五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圍繞都會城市、精致蘭州這條主線,并遵循下列原則:
(一)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
(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原則,合理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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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區域協調發展的原則,疏解市區非中心城市功能,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格局;
(四)社會公眾利益優先的原則,符合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公共衛生和公共安全的需要,確保公共空間、公共交通和公共配套優先;
(五)特色保護的原則,強化城市風貌保護,加強生態修復和城市修補,注重歷史文化的傳承與保護,塑造城市風貌特色;
(六)規劃管控的原則,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和穩定性,增強規劃的科學性和前瞻性,兼顧規劃的可操作性。第六條 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必要時根據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需要,經市人民 *** 批準,可以在城關區、七里河區、西固區、安寧區(以下簡稱“中心城區”)和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區設立或者相鄰區聯合設立適合規劃管理需要的派出機構。
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鄉、鎮人民 ***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市、縣(區)人民 *** 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部門應當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做好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第七條 市、縣人民 *** 應當設立城鄉規劃委員會。
城鄉規劃委員會是本級人民 *** 進行城鄉規劃決策的議事協調機構,負責審議本市城鄉規劃和涉及城鄉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城鄉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的事項,按照法定審批權限由審批機關辦理。
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應當由市人民 *** 及相關職能部門代表、中心城區 *** 的代表、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公眾代表組成,其中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比例不低于四分之一。縣城鄉規劃委員會參照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設立。
城鄉規劃委員會的議事規則由本級人民 *** 制定。第八條 市、縣人民 *** 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城鄉規劃工作的順利開展。第九條 市、縣人民 *** 應當建立城鄉規劃專家咨詢論證和公眾聽證制度,充分征求、聽取專家和公眾意見。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公開各級各類城鄉規劃及相關信息,聽取公眾意見,接受公眾監督。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內容除外。第十條 各級人民 *** 應當積極開展規劃研究,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提高城鄉規劃的科學性和前瞻性,增強城鄉規劃實施及監督管理的效能。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經依法批準并公布的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已經批準的規劃。因國家重大戰略調整、重大項目建設或行政區劃調整等確需修改的,須先經規劃審批機關同意后,方可按法定程序進行修改。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城鄉規劃的制定、實施、修改和監督檢查提出意見和建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認真研究、處理并反饋。第二章 規劃的制定與修改第十二條 本市城鄉總體規劃由市人民 *** 組織編制,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后,提請省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
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由縣人民 *** 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后,報市人民 *** 審批。
中心城區所轄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后,經區人民 *** 審查,報市人民 *** 審批;其中已經納入中心城區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鎮,不再單獨編制鎮的總體規劃。
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 *** 在其上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指導下組織編制,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后,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
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縣與鄉鎮城鄉規劃合并編制,也可以幾個鄉鎮為單元編制鄉鎮總體規劃,報共同上一級人民 *** 審批。
甘肅省人民 *** 對縣、鄉鎮城鄉規劃編制審批內容和程序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三、內設機構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設1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文秘檔案、保密保衛、督促檢查、新聞宣傳、政務公開、 *** 、議案提案督辦、重要會議組織等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政務大廳、信息化和外事工作。
(二)法規處。
負責本行業地 *** 規、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報批和解釋工作;指導建設行業的法制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建設工程項目執法稽查及其宣傳教育工作;承辦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仲裁案件,參與行政調解工作;負責辦理相關涉法事務。
(三)建設改革與發展處。
擬訂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規章;負責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并提出擬解決的措施、建議;負責起草綜合性文件;承擔建設行業統計工作。
(四)住房保障處。
擬訂全省城鎮住房制度綜合配套改革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并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擬訂全省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實施方案,以及申請、審批、退出等管理辦法及制度;指導全省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和監督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設工作;組織省屬、中央在甘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實施工作;承辦中央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會同相關部門擬定全省廉租住房補助資金計劃,并對資金計劃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組織建設并管理住房保障對象信息系統。
(五)規劃處。
承擔省 *** 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承擔縣城總體規劃和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的備案和監督實施;承擔重大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工作;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全省縣城以上城鎮規劃編制并監督實施;指導城市規劃、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及城市雕塑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各環節規劃稽查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區域規劃審查工作;擬訂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和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
(六)建筑業管理處。
負責全省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與其相關的材料設備采購的招標投標監督和有形建筑市場管理;擬訂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以及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合同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擬訂建筑施工、建筑安裝、建筑制品、建設監理、建筑裝飾等企業的資質標準和管理辦法并監督執行;對省外進甘的施工、監理企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建設機械的使用管理和施工機械及電梯安裝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認定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 *** 機構的資格;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建筑市場,組織協調建筑企業參與國際交流、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等事務。
(七)工程建設管理處。
負責全省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程開工報告(施工許可證)審批、建設進度協調和工程竣工驗收;負責全省建設工程質量、工程擔保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組織 *** 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和房屋工程、市政基礎設施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城鎮危房和報廢工程的認定;參與全省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點項目的計劃編制工作。
(八)城市建設處。
負責限額以內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立項審批;指導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環境治理、城市綜合開發、城建執法監察等工作;擬訂全省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并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省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指導城市垃圾處理、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配套建設。擬訂市政公用行業技術標準和市政公用企業資質標準并監督執行;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生物多樣性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指導全省城建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國家園林城市、中國人居獎的評選報批工作;負責全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利用外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九)村鎮建設處。
組織全省鎮、鄉、村莊總體規劃和建設規劃的編制與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進城定居農民的住房政策建議;指導全省村鎮房屋及公用基礎設施的設計與施工;指導村鎮統一開發、綜合建設、房地產管理和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省重點鎮(村)建設;參與新農村建設工作。
(十)勘察設計處(省抗震辦公室)。
負責全省勘察設計咨詢行業管理;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批和管理( *** 投資項目除外);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負責擬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全省工程建設標準和標準設計的編制、審定和推廣;參與全省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評估、可行性研究和選址等前期工作;擬訂全省抗震防災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指導實施;負責舊有建筑物的抗震鑒定、加固和新建工程抗震設防管理;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擬訂全省勘察設計咨詢企業資質標準和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對省外進甘的勘察設計咨詢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
指導規范房地產市場;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 *** 和開發利用工作;擬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地產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地產征收拆遷等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擬訂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屋中介機構的資質標準和管理辦法并監督執行;組織建設并管理全省房屋權屬信息系統;負責住宅產業現代化與住宅性能認定管理工作;負責省外進甘房地產業企業的備案工作。
(十二)住房公積金監管處。
指導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管理等相關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擬訂全省住房公積金發展規劃、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并監督指導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實施;負責對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的監督,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受理投訴舉報,會同或協助有關主管部門查處住房公積金監管違紀案件。
(十三)科技教育處(省建筑節能辦公室)。
編制和組織實施行業重點科技發展項目計劃;組織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及引進項目的消化、吸收和轉化推廣工作;管理行業科技成果;負責建設行業職工繼續教育、崗位培訓工作;組織建設行業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和考核定級工作;擬訂全省建筑節能政策、建筑節能規劃、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規劃;負責新建建筑實施節能標準的監督管理;負責既有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節能改造;指導房屋墻體材料革新工作;指導太陽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應用;組織實施重大建筑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十四)計劃財務處。
編制建設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并按規定負責建設項目的審查、審批;組織編制年度投資、技術改造項目計劃及抗震加固、城市和村鎮維護建設補助資金計劃;負責廳各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廳直屬單位和建設系統社團財務活動的監督和審計。
(十五)人事處。
擬訂全省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標準和執業資格管理政策并指導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承辦全省建設系統高級工程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考試報名及注冊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建設系統社團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建設行業智力引進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甘肅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怎么樣
甘肅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是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直屬單位,主要從事城市規劃編制、建筑工程設計、工程勘察、工程監理、工程咨詢、測繪及規劃建筑技術研發。具有城市規劃編制、建筑工程設計、工程勘察、工程監理、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工程咨詢等六個甲級資質,項目代建一等資質,園林綠化市政工程設計乙級資質、工程裝飾設計與施工乙級資質、工程測量乙級資質,園林綠化施工二級資質。現有城市規劃、建筑、結構、園林、道橋、環保、裝飾、給排水、供暖與通風、電氣電訊、測繪、勘察、咨詢、計算機、工程經濟、財會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三百多人,其中,享受國務院頒發 *** 特殊津貼的高級技術專家4人,甘肅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層次人才1人,甘肅省領軍人才3人,甘肅省建設科技專家委員會專家12人,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9人,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14人,注冊規劃師13人,其他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器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巖土工程師等50余人。專業齊全,技術力量雄厚。
甘肅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建院以來艱苦創業,精益求精,堅持誠信經營,服務社會,勇于擔當。承擔完成了省內外大量城鄉規劃、工業與民用建筑設計,四十多項城鄉規劃、建筑工程設計獲得國家和省部級獎勵。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中,完成了甘肅災區44個縣的災后重建城鎮體系規劃、住房建設規劃和農村建設規劃三大規劃的編制工作,是國務院《5.12汶川地震災后重建規劃》的編制單位之一,《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城鎮體系規劃》榮獲2010年全國優秀城鄉規劃設計唯一更高獎項——特等獎。在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救災重建中,完成了《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后重建城鎮規劃》、《舟曲災后恢復重建老城區詳細規劃》等重點規劃的編制,完成了紀念廣場、紀念碑、同舟園和災民安置區等大量的災后重建建筑設計以及舟曲縣風貌改造的設計等工作,得到了住建部和省委、省 *** 的表彰和肯定。在聯村聯戶為民富民行動中,編制了省委、省 *** 和省人大主要領導幫扶的會寧縣、武山縣、宕昌縣、環縣、成縣、古浪縣、東鄉族自治縣、徽縣、渭源縣和安定區等地21個特困村(鎮)小康社會發展建設規劃,得到了省上領導的肯定。
甘肅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2007年12月院被國家人事部、建設部評為全國建設系統先進集體,2008年9月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授予全國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抗震救災先進集體稱號,2009年1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授予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稱號,2010年12月被 *** 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 *** 授予舟曲搶險救災先進集體榮譽稱號,2011年5月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狀,2012年4月被 *** 甘肅省直機關工委評為省直機關創先爭優活動先進單位。2012年4月,院長盧海濤同志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近年來,甘肅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整體實力逐年增強。2005年全院總收入為1100萬元,2012年全院總收入達到1.7億元,7年增長了14倍,人均產值50多萬元,上交國家稅收2000萬元。職工收入大幅增長,單位實力顯著增強, 實現了城鄉規劃設計事業的跨越式發展。城鄉規劃編制和建筑工程設計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甘肅省同行業處于領先水平,在全國處于中等水平,為甘肅的建設事業和西部大開發做出了突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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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西苑勘察規劃設計有限公司怎么樣?
甘肅西苑勘察規劃設計有限公司是2003-02-14在甘肅省慶陽市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地址位于甘肅省慶陽市西峰區西環路南97號。
甘肅西苑勘察規劃設計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621000773426644Q,企業法人包俊惠,目前企業處于開業狀態。
甘肅西苑勘察規劃設計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可承擔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建筑幕墻工程設計、輕型鋼結構工程設計、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照明工程設計和消防設施工程設計相應范圍的乙級專項工程設計業務。可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以及項目管理和相關的技術與管理服務。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工程測量)丙級、勞務類;測繪乙級:工程測量:控制測量、地形測量、建筑工程測量、市政工程測量、線路與橋隧測量。城鄉規劃編制丙級:可在全國范圍內承擔下列業務:1.鎮總體規劃(縣人民 *** 所在地鎮除外)的編制;2.鎮、登記注冊所在地城市和20萬現狀人口以下城市的相關專項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3.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4.鄉、村莊規劃的編制;5.中、小型建設工程項目規劃選址的可行性研究。高層建筑智能化正常運行維護服務(包括防火消防聯動系統和水暖電正常運行及故障處理等)。建筑工程咨詢丙級:規劃咨詢、編制項目建議書、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評估咨詢、工程設計(以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為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于良好。
甘肅西苑勘察規劃設計有限公司對外投資0家公司,具有2處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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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甘肅城鄉規劃編制資質和甘肅省城鄉規劃管理條例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