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大城市和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tǒng)審批的申請和辦理
審批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第二次修訂)第十一條“因建設、城市規(guī)劃和科學研究的需要,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和國務院確定的大城市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tǒng)的,由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批準;其他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tǒng)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批準。”
申請條件
1.具有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資格,或為 *** 部門;
2.具有相適應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成果保管條件。
辦理基本流程
(一)接收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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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審查符合要求的,接收申請材料;國土測繪司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作出受理決定,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決定。
(二)省級部門審核
省級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
(三)部內(nèi)審批
國土測繪司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將審核意見報分管部領導審批。
(四)辦理批復
*** 準予/不準予批準決定文件。
(辦理流程詳見流程圖)
申請材料
大城市和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tǒng)審批
材料名稱 |
材料類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來源渠道 |
來源渠道說明 |
紙質(zhì)材料份數(shù) |
紙質(zhì)材料規(guī)格 |
填報須知 |
受理標準 |
材料依據(jù) |
備注 |
排序 |
空白表格 |
建立城市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tǒng)的,應當提供該市人民 *** 同意建立的文件 |
原件 |
電子 |
必要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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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反映建設單位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設施和制度的證明文件 |
原件 |
電子 |
必要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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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項批準文件 |
原件 |
電子 |
必要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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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工程項目的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信息 |
原件 |
電子 |
必要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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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tǒng)申請書》 |
原件 |
電子 |
必要 |
其他 |
收起
申請人權利和義務
(一)申請人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1.申請人有權要求我部公示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我部職權范圍內(nèi)有關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jù)、條件、數(shù)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行政許可格式文書等,有權要求我部對公示內(nèi)容予以說明、解釋和提供準確、可靠的信息。
2.在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我部法定職權范圍內(nèi),申請人有權向我部提出行政許可申請,并要求我部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依法定條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決定,同時出具加蓋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3.申請人向我部提出行政許可申請,我部認為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時,申請人有權要求我部在提交申請材料的5日內(nèi)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nèi)容;我部逾期不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nèi)容或者申請人按照我部告知的補正要求補正全部申請材料后我部仍不受理的,申請人有權要求我部依法改正。
4.我部如不能在法定期限內(nèi)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申請人有權要求我部說明延長期限的理由并在法定的延長期限內(nèi)作出決定。
5.對申請人提出的行政許可申請,我部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申請人有權要求我部頒發(fā)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并加蓋印章的行政許可證件;我部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申請人有權要求我部書面說明理由,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二)申請人依法履行以下義務
1.申請人向我部提出行政許可申請,應當按照該行政許可事項的法定條件和我部關于申請文本的規(guī)范性要求,如實向我部提交全部申請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zhì)內(nèi)容的真實性負責。
2.申請人取得我部行政許可后,應當依法從事該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履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我部行政許可決定對申請人從事該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所規(guī)定的義務。
3.申請人取得我部行政許可后,需要對行政許可的內(nèi)容進行變更的,應當向我部提出變更申請,經(jīng)我部同意后方可作出變更。
4.我部對申請人取得我部行政許可后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依法進行監(jiān)督檢查時,申請人應當支持和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5.申請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可以 *** 的外,不得 *** 。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咨詢途徑
窗口咨詢:自然資源部政務大廳
*** 咨詢:4000996938
電子郵箱:xzspzx@mail.mlr.gov.cn
監(jiān)督投訴渠道
(一)監(jiān)督、投訴 *** :010-66151646
(二)監(jiān)督、投訴郵箱:xzspts@mail.mlr.gov.cn
辦公地址和時間
(一)辦公地址:自然資源部政務大廳(北京市西城區(qū)阜成門內(nèi)大街64號)
(二)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公開查詢
可通過 *** 查詢審批狀態(tài)和結果。
查詢 *** :4000996938